勞務派遣也稱“人才租賃”,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,人才派遣機構根據用工單位的需求,選擇合
適人才,把人才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的一種新型用工形式,所有派遣人員均享受《中華人民共和
國勞動法》的保護,用人單位委托人才派遣服務機構進行人才招聘,和人才派遣機構簽訂派遣合
作協議,人才派遣機構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用工單位與人才派遣機構的關系是“勞務關系”;
被派遣人員與人才派遣機構的關系是“勞動關系”,被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的關系是“有償使用
關系”。目前在國家勞動部門叫做“人才派遣”,在國家人事部門叫“人才租賃”,但行業在實
踐操作和理論研究上,稱呼趨勢統一為“人力資源派遣”,這種新的用人形式是我國勞動人事制
度改革和推行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產物。
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和美國,它的特點是人才派遣公司“招人而不用人”,企業
“用人而不招人”,這種招聘和用工模式是國際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,也可以說是市場經濟條
件下,市場主體自我發展的結果。

1、派遣服務項目
入職、離職手續辦理、員工檔案管理、社會保險服務、勞資糾紛處理、招聘服務、崗前培訓、員工關系服務、薪酬管理服務、員工福利保障計劃、專業的駐廠管理服務、工傷與其他突發事件處理。
2、員工關系服務
員工調研、員工福利、員工激勵、員工活動、員工關愛、員工溝通。
3、對企業的優勢
上人速度快、服務形式多樣化、專業駐廠管理團隊、完善的員工關系、快速解決招聘難題、強大的勞動事務法律顧問。
4、對員工的優勢
更多選擇就業機會、可以充分體現個人擇業自主,更好保障個人的合法權益,更能發揮個人才能,按時足額發放工資,避免農村戶口繳納社保后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的問題,能保證勞動者永不失業,享受雙重福利,享受一站式貼。
5、合作模式
小時工操作:部分企業客戶存在周期性和季節性用工需求,其中會涉及到人員招聘、合同簽訂、薪酬計算、保險購買、駐廠管理等各項事務性工作;通常情況下,客戶不能或不想從事此類非核心工作,直接交給第三方機構(勞務派遣公司)來處理,簽訂臨時用工派遣協議,臨時工即是短期工或小時工,是按小時的方式來計算員工工資,派遣公司負責員工招聘、崗前培訓、勞動關系、薪酬發放、中途借支管理、異常處理等,企業免費提供吃與住,吃住標準與企業正式工完全一樣。
同工同酬操作:同工同酬即為“代理招聘”,員工入職以后其薪酬標準與企業正式員工一樣,員工入職后的勞動合同與企業直接簽訂,工資由企業直接發放,保險由企業直接購買,勞務派遣公司只負責招聘,員工入廠后所有關系均與派遣公司無關,屬于企業的正式員工,企業支付相應的送人管理費給勞務派遣公司!
